中国电科芯片技术研究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总则: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中国电科芯片技术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复试命题组、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部)有关负责人、纪检监察部有关负责人
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调剂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监督办法实施;负责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全面考核,向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复试考察结果。复试命题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突出、公道公正的领导及专家组成。
中国电科芯片技术研究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部)组织开展,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整个复试录取流程,接受和处理社会举报。
二、调剂安排
本院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专业接收调剂,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剂要求
1.初试总分达到国家A类线,总分300分以上;
2.初试统考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统考科目(201英语一、301数学一)一致;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思想品德合格,资格审查通过。
(二)调剂报名
邮箱2500740555@qq.com接收调剂报名资料投递,研招网预调剂系统开放可进行系统报名。本院将对调剂考生情况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筛选进入复试。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登录调剂系统填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招生代码83000)——中国电科芯片技术研究院(012)。调剂报名资料要求详见调剂简章(已在“芯生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流程
(一)复试方式
采取线下专业笔试加综合面试的形式,由专家组进行考核,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时间
2024年4月12日,有关安排如下:
1.专业课测试 4月12日9:00-11:00
2.综合素质测评 4月12日12:00前
3.综合面试 4月12日13:30-18:30
若有变化,以招生组发布给考生的具体安排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专业课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对《半导体物理》《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等课程的知识掌握情况和学以致用情况,以线下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2小时,总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考试期间禁止携带有关资料及电子设备。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实践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及外语水平等。综合面试每个考生不超过8分钟,总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综合素质测评拟在专业课测试后安排,时间另行通知,由调剂复试工作组统一组织。
(四)复试流程
专业课测试:
1.身份核验(展示身份证和复试诚信承诺书);
2.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面试:
1.自我介绍(5分钟,结合PPT展示),介绍本人学习、科研、实践工作表现等;
2.现场提问并打分。
四、拟录取要求
(一)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计算。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均折算为百分制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折算为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3)(折算为百分制)*50%。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即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计算,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有以下情况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合格者;
(5)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
(6)政审不合格者;
五、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在要求时间内,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按照“姓名+体检报告+体检医院名称”命名将电子报告或纸质报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00740555@qq.com ,纸质报告邮寄至本院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部)。体检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本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公示、监督与复议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本院网站或公众号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考生可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本院调剂复试工作组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部)023-65860122
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陈老师/张老师023-65860122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3号 中国电科芯片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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